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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第十四章(第2页)

可能喜欢一个人,就是只希望他对着你笑。希望他比较依赖你,希望他能在看见你的时候有点不一样的神色,希望看到他开心。

希望他什么都好,希望他永远暴露在阳光下面,被所有人看见,被所有人喜欢。

但是自己又会因为这万千的喜欢而有些嫉妒。

江暹默默的闭了闭眼,他现在是偶像,对方是他的朋友,也是他的粉丝。

再怎么喜欢他也不能说出来。

余夕琛手中的棉花糖,因为一直抓着杆子,所以说到现在还没有吃上几口。从旋转木马那边出来,他才小心的撕下一块来。

虽然说这些棉花糖它五花八门,五颜六色,甚至还有不同口味,但尝起来差不多都被甜味所覆盖了。

他享受的眯了眯眼睛,从他没咬过的那边撕下来一大块,伸手递给旁边的人,示意让他接着。

可能是江暹理解错了,还是怎么地,总之江暹从一边探头弯下腰,直接咬住他手里的棉花糖,估计是怕掉了,他这一下咬的有些深。

余夕琛这指尖有一点湿润,他愣愣的看着自己刚才好像被对方含过的指尖,缓慢的低下了头。

天气本来就热,现在他感觉他像在蒸笼一样,脸烧的不行。

江暹嘴唇上还残留一点糖渣,他伸出舌头舔了舔,皱着眉头说了一句:“好甜。”

“你不喜欢吗?”余夕琛闷声闷气的说。他咬着剩下的半边,刚刚喂他棉花糖的指尖,因为糖的缘故有些粘,更何况他没有带湿巾,于是尴尬的抬起手,在那边非常突兀的放着。

江暹从包里掏出一包湿巾,想了想,把带有logo的那一边上对准自己,嘴中还念念有词:“没给广告费不能打广告……”

他非常自然的把湿巾纸包裹在对方的纸巾上,替他擦了擦,同时回答说:“没有不喜欢,只是我不能吃太多甜的,我还要身材管理。”

余夕琛嘴里塞着满满的,认真的点头,然后猛然想起什么:“完了,我吃这么多,我肯定也变胖。”

然后一边小声嘟囔一边郁闷的继续往嘴里塞棉花糖:“但不能浪费粮食,偶尔放纵一次,也没什么。”

江暹把背包又整理了一遍,听见他这话,无奈的笑了笑。

“哥们,晚上那边有摩天轮,去坐吗?”边上传来周之栩的声音,两人回头一看,团中另外四人正聚在一起,有说有笑的向他们这边走来。

“可以,在哪呢?”江暹把背包重新背上。

“小夕,”林七月和他打招呼,脸上依然是一如既往的温和的笑容。只不过对方看上去精神状态十分不好

他冲余夕琛苍白的笑笑,眼睛里面的些许疲惫是隐藏不住。

余夕琛回应了他一个大大的笑容,很高兴的向他招手:“七月哥!”

贺宗笑嘻嘻的站在他身边:“走了,那边有餐厅,要到饭点了,先去吃饭吧。”正在喝水的余夕琛呛了一口,他都忘了吃饭这码事了。

他刚刚被投喂了这么多,现在是真的吃不下。

江暹拍了拍他的脊背,给他顺气,出声安慰:“没关系,你可以少点一些。”

余夕琛一边咳嗽一边点头,跨不上去和几人汇合。

江暹是高冷人设,余夕琛不太会找话题,林七月自幼是温柔安静的性格。三人聚在一起,以沉默居多。

但是好在六个人里面总是有三个“显眼包”。贺宗,周之栩和许言,他们三个被粉丝非常正统的称为“三大流氓”。

尤其是贺宗,完美保留了高中时期男生非常调皮的形象,在台上的时候被粉丝亲切的称呼为少年感,经常因为他有些痞气的笑容,为他疯狂着迷。

但是私下里……即使林七月曾经在采访中说过:“队长很有活力,他跟团里的小太阳一样,经常笑嘻嘻的,为活跃团队的气氛。”

但是江暹始终觉得,对方多多少少是有点大病。

有他们在总是不会冷场,比如此刻,前面三人多少带点趾高气扬的意味,走进了餐厅。

江暹沉默的稍微低了低头,不想说自己和这三人认识。尤其是贺宗嬉皮笑脸过来揽他的时候。

江暹:“……”

你不要过来啊!真的好丢脸!

我还是喜欢余夕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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